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对方逃逸,追逐时发生二次事故
交通事故对方逃逸,追逐时发生二次事故 市郊工况,我方长安轿车,绿灯下,按线由南向北直行(2档时速30左右);对方两厢夏利车由西向东闯红灯(感觉时速最少80),我车刹车不及正前方与夏利右侧面B柱位置发生正面相撞;对方未停车逆行继续向东逃逸,我方初步判断行车记录仪未抓捕对方车牌,右侧正常行驶开双闪追击(追击过程中向北转了一个弯),追击总路程大概500米后,在一处丁字路口(长边为东西向,短边为南向)从南右转过程中路滑转大圈了,车开上马路牙子上,左前轮撞上绿化带,追击停止;
下车目测,前保险杠完好,初步判断一次事故伤害不大,主要车损为二次事故造成,已报警,但无逃逸车辆信息,一次事故估计没办法了(一次事故现场不在了,二次事故为单方面车辆事故,交警没到现场)。
二次事故,能完全走我个人的车损保险吗?保险公司欲按照二次事故与一次事故不可分割为由,总车损欲按对方逃逸,最多按70%进行赔偿,请问这样合理吗?
另外咨询一下,发生事故后,肇事方逃逸,受害方在车辆人员无大碍情况下,该不该进行追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ojiao……(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5-03-04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