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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案件中找不到第一被告人时可以让第三人承担责任吗

民事诉讼案件中找不到第一被告人时可以让第三人承担责任吗 本人从建筑商手里购买了顶账楼房,当时把房款全部交付给该建筑商。该建筑商交给本人一张天与开发商名下的售楼部所出示收据,让我去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可是开发商见票拒绝办理购房相关手续,如今该建筑商已经联系不上。开发商不交付房子。所以本人以该建筑商为第一被告人,该开发商名下的房地产公司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是被告人找不到,及时法院受理本案,找不到被告人,我们还是面临撤诉的结果。因此本人想问问有没有别的法律途径可以走?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阿其拉图(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提问时间:2015-03-04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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