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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已经由公安机关裁定各自承担50%责任的案件,其中一个当事人起诉另一个当事人民事赔偿,被告方该怎么办?

已经由公安机关裁定各自承担50%责任的案件,其中一个当事人起诉另一个当事人民事赔偿,被告方该怎么办? 甲乙双方因口角发生肢体冲突,经公安机关处理,由于双方都受了伤,也都经由公安机关验伤,认定各自承担50%的责任,谁也不赔偿谁,由此产生的费用都由自己承担自己的那部分。但是没过几个月,”甲“就以民事赔偿将”乙“诉到法院,我想请问“甲”的胜诉机率有多大,“乙”应该怎么准备材料应诉,可以不应诉么,或者可不可以反诉呢?PS:发生肢体冲突前“甲”持有凶器,并且已做为证物存档在公安机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eadpo……(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5-01-27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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