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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农村集体土地出租

农村集体土地出租 组集体的荒山出租给第三人,2004由村委会带签了合同,当时也召开了全体村民会议都表示同意,但是没有会议记录,现在部分组里村民以当时没有召开组里村民会议为由,要求2004年签订的合同无效!请问:村民的这种要求是合法的么?2004年签订的合同有效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imei……(河北-承德)
提问时间:2015-03-03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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