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打工时摔死属于哪种连带责任
打工时摔死属于哪种连带责任 我父亲在劳动力市场经苑某介绍和王某三人一同去给王某家装修扛沙子,王某是房主,将屋顶超平的活3000元包给邹某,邹某没有相应资质,合同中有出现安全问题有邹某负责的约定,邹某去市场找到苑某,苑某介绍我父亲一起去干活,在扛沙子的过程中梯子侧滑我父亲从梯子掉下又掉到一楼,颅骨骨折脑出血已死亡,我认为应该是屋主王某与邹某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但法官却认为屋主只承担百分之二十责任,对吗?邹某是外地打工的,根本没有钱,房主确说活包出去了,和我没有责任,这种说法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01508(辽宁-本溪)
提问时间:2011-01-18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