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你好,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如果不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6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
2、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为5个月2010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566*5=17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