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新婚姻法,婚前男方父母全额买房,过户给儿子是按买卖过户的
建议 按照赠与过户比较好的
原则上均分。因为婚后,儿子给女方加名,就是以共同共有为目的。
按照你的说法来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你们可以诉讼你儿子和儿媳要求支付购房款。
作为共同财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