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房证抵押借款,没有做他项权利,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吗?
房证抵押借款,没有做他项权利,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吗? 张陆平系中铁公司职工,从2007年起至今张陆平用中铁公司房产证抵押借款,借贷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合同约定1个月办理他项权利证,否则承担连带责任。结果至今没有办理他项权利证,由于借款没有偿还,诉至法院,法庭上张路平称抵押合同公章系伪造的,借款系个人行为,与中铁公司无关。另查中铁公司从2007年至今有不同的多枚公章在使用,且多枚公章都与抵押合同公章不符。请问中铁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DHWZG(北京)
提问时间:2015-02-26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