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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在厦门某单位上班时间在办公室里制止他人斗殴被打鼻梁骨折,右颌面粉碎性骨折,右肋骨骨折

在厦门某单位上班时间在办公室里制止他人斗殴被打鼻梁骨折,右颌面粉碎性骨折,右肋骨骨折 出于同情对方的缘故接受和解,受害人接到的和解协议中如下条文是否合适,请专家不吝赐教


1、甲方向乙方当面赔礼道歉,一次性赔偿乙方所有一切费用二十八万
2、乙方永久放弃追究甲方的刑事及民事责任的权利
3.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永不反悔,反悔的后果自负。
   赔偿费是律师测算的,至于协议二三两点从措辞上对于受害方是否太过分了,太不人道了。


   再谢赐教,冬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echm……(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1-01-16 21:2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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