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办公室发生口角致人鼻梁骨骨折的责任分担
办公室发生口角致人鼻梁骨骨折的责任分担 某日,离上班时间还有1分钟我就到了办公室,见当事人(与办公室无关人员)和我一个同事还有一个同事的朋友在我办公桌上吃完饭(办公室不能吃饭,此饭局是由我同事招待的),没有收拾掉餐具,他们在聊天。我就开玩笑说这个东西(指餐具)不要放在办公桌上了。当事人(喝了酒,微醉)就大发脾气,说我什么东西,做事这么叫真,叫我以后当心点没有好果子吃。我就开玩笑说,你要是愿意放着就放着好了,对我有意见也可以当面提出来的,我也没有别的意思。别人也在一旁劝解他不要发脾气了。但是他置之不理,人就骂我说我,还威胁我。后来,他到办公室门口外面继续说着一番话语,我听了微生气,就随手拿起一条凳子,往地上摔了一下,说到那你想怎么样,他随即跑过来想要打我,我推了他一下,他更加生气了,又过来打我,我随即还击打到他鼻梁,鼻梁骨折。请问这起事件当中的各方当事人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懂也不懂sw……(浙江)
提问时间:2008-12-12 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