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有关人事档案和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有关人事档案和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入职时签了劳动合同,单位也缴纳了保险(保险缴纳共3个月)。由于是室外作业,自己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工作,请了病假(没有医院证明)领导口头批准,在家休养一个月,考虑上班有困难,现在自己想办离职手续,并且想把人事档案转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局。 目前就失业证还没有办理。
单位的回复是:
1. 单位说我属于旷工,之前没有书面通知,现在让我签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离职。如果提交不了病假证明这个月就要开除我。
2. 单位口头承诺说,先办离职,在调档案,由于总公司在北京, 但办理时间不保证,一个月至两个月甚至可能更长,然后退档到劳动局。档案在公司存放期间,档案如有丢失,单位不予承担责任,员工自行负责。
我的问题是
我的档案还在学校,入职时单位没有要求过提档,是不是违规操作,以至于办理离职时,单位拖延时间。工作经历怎么体现在档案里? 单位调档有没有时间的限制?
该怎么操作我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
1.单位不能开除我,我可以办理离职。
2.确保档案能转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局
希望您能给予帮助与解答,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真是没信心(天津)
提问时间:2011-01-15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