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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客户信息类侵犯商业秘密罪数额认定

有关客户信息类侵犯商业秘密罪数额认定 侵权人原是被侵权单位的销售管理人员,签有保密协议,掌握其他部门不知晓的客户信息、销售习惯,后又转入他人公司后以更优惠的条件挖走客户,与客户发生大额贸易。此类案件在数额认定上以那些方法为妥?被侵权单位会计资料统计可能不全,掌握了部分侵权人销售合同、销售金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tp62(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1-01-15 05:3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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