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员工与店家赔偿责任划分
员工与店家赔偿责任划分 你好, 我是一名大一女学生。寒假在一家超市做寒假工。工作是在服务台为客户储存东西,以及播广播之类的。今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我把一个顾客价值估计1000多的东西误拿给了另一个老人,那个老人当时也没说,立即拿着东西走掉了。之后东西的真正的主人再来取东西的时候才发现不对。于是才去监控室发现是那个老人拿走了。和我一起上班的还有一女士,但这个货物错拿给顾客是发生在我身上的。超市明文写了人工储存柜货物丢失最多赔偿100。超市不愿意承担责任要求我独自承担给客人的赔偿款。请问从法律角度看我应该全责承担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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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大大婧(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5-02-15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