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哺乳期,单位不给缴纳保险,合法吗?急~~在线期盼
属于违法,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婴儿身体较弱或单位没有托幼设施、上班路程较远,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月。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没有特殊情况,应该按照规定上班。
天津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第第十二条规定,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婴儿身体较弱或单位没有托幼设施、上班路程较远,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月。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所以,根据该规定,您必须满足婴儿身体较弱、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等条件。
超过哺乳期,没有特殊情况,应该按照规定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