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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劳动合同上的用人单位是:广州市A公司中山分公司,我被派遣至用工单位的所在地是广州,广州市A公司在广州黄埔工商局有登记,按照法规广州市A公司中山分公司应为我缴纳广州社保,公司没有缴纳,扣除了本人的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应该去哪里投诉维权?只能去中山劳动局投诉吗?不可以在广州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bmob(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02-14 19:3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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