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仲裁赔偿的问题
关于劳动仲裁赔偿的问题 本人已经在今天开庭劳动仲裁了。我咨询一下以下问题:谢谢!
1.公司说我的辞工单无效,上面主管签名,老板没有签名。说我旷工3天以上算自理。这一点我到不担心,主要是我是否可以以没签劳动合同,没办社保为由要求赔偿一个月工资?我问了仲裁员,她没有回答我。我将怎样去做?
2.我与公司口头协议是24天8小时班。我是否可以拿到22以外的2天的加班费?
3.我是2008年9月8日上班,公司扣我1号到7号7天的工资?我要求补回两天工资,是否合理?因为9月6号和7号是星期六和星期天。我的要求合理吗?
4.公司说我不去领工资。不是拖欠。我要求他发我拖欠的工资,但不给我发,双方都没证据,只有证明工资是没有发给我。我是否能拿到拖欠的工资。、?公司承认工资还没发给我。
5.我的上班时间算22天还是算24天?
因为仲裁结果还没下来,我不知道是否能得到赔偿?我仲裁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没付加班费,要求双倍差额赔偿,补社保,补加班费,以及拖欠工资及加班费赔偿,可公司说加班是自愿的,我不知道裁决的结果如何,想在这里确认一下,谢谢!麻烦各位啦!帮我理顺一下了。我是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承认啦,证据都认可啦!
5.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inma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09-04-23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