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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家商场做促销员,在上班的时候,拿了七件衣服给朋友,但
本人在一家商场做促销员,在上班的时候,拿了七件衣服给朋友,但 本人在一家商场做促销员,在上班的时候,拿了七件衣服给朋友,但是被发现了,衣服一共是1700多元,罚了朋友三千元,没事了.因为我不算是商场的员工,我只是供应商的促销员,当时我写了一份偷了东西的证明和按了手印,商场也没有罚我的钱,只是发了一份文件给我的公司,要求他们以60倍的金额赔偿给商场,但是现在公司要我赔所有的金额,不然到法院去告我,要求我承担所有的,请问算是犯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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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广东)
提问时间:2015-02-14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