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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没签劳动合同,培训期内进行了工作实践是否应该支付报酬?

没签劳动合同,培训期内进行了工作实践是否应该支付报酬?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本年2月9号进入某公司担任客户资料收集员职务,2月9号至10号进行了毫无系统的所谓“培训”(主管点开公司官网叫我自行熟悉,然后叫我坐在职务一致的老同事旁边自行观摩),11号开始正式工作实践至今,共计2.5天。并无签订劳动合同。2月13日下午14:30离开公司。由于此前签了协议,其一条款内容大致为培训期是6天,在这期间内离职不算工资。公司以此为由不发工资。请问这合法吗?如不合法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hgdeh……(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02-13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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