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这协议是否合法

这协议是否合法 甲乙双方本着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驻店促销人员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乙方如有在甲方处设置专职驻店促销人员(以下简称“乙方促销员”)的需求时,须按甲方的要求填写, , 并按 (以下称须知)之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后,乙方促销员方可进甲方商场工作。

二、乙方向甲方派驻的促销员为   名。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派的促销人员进行筛选和培训。如甲方认为乙方拟委派的促销员不符合甲方条件,甲方有权退回该促销员,乙方应在其后三天内提供其他人选供甲方选定。

三、乙方促销员在甲方商场内工作期间,无条件接受甲方管理,乙方促销员的行为受须知和甲方其他规章制度的约束。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按须知和有关规章制度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四、鉴于乙方促销员系乙方员工,其与甲方无劳动关系。乙方应为乙方促销员购买足额的工伤保险,乙方应对乙方促销员在甲方商场内发生的所有工伤事故负全责。

五、乙方促销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安制度,如有违章行为,应服从甲方的处罚。对于有偷窃和故意破坏行为的乙方促销员,除应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处罚外,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撤回该促销员。上述处罚不能免除该乙方促销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乙方促销员因过失损坏甲方财物或商品的,其应予以赔偿。乙方应对乙方促销员的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乙方促销员在甲方商场内工作期间,主要任务是协助店内理货员讲解和推销乙方供应的产品,但不得贬损任何其他品牌的产品,如有违反,应按须知予以处罚。

七、当顾客向乙方促销员询问其他品牌的商品时,乙方促销员应尽力介绍,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

八、乙方促销员须与甲方员工及其他驻店促销员保持团结、互相协助,不得争抢顾客,如因争抢顾客发生争执或冲突,应按须知予以处罚。

九、乙方促销员进入甲方商场工作须支付人民币【100】元/人的管理费。乙方不得将此费用转嫁给促销员。

十、对乙方促销员所有违章违规行为按规定如需罚款的,甲方人力资源部将出具《警告单》并传真告知乙方, 乙方促销员须向甲方财务部缴纳相应款项,甲方财务部将出具罚款收据。如乙方促销员拒绝缴纳罚款,乙方应立即撤回该促销员,甲方并有权取消乙方今后委派其他促销员的权利。

十一、乙方不得无故更换或增加乙方促销员,每次更换或增加均须取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十二、双方如在人员管理上产生异议和分歧,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十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冯文云(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5-02-12 11:01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