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特岗教师协议期未满离职交纳违约金是否合法
特岗教师协议期未满离职交纳违约金是否合法 我是贵州威的特岗教师,于2013年与当地教育局签订的协议,其中要求服务3年,现因各种原因不得不离职!但当地教育局扣押档案,要求支付违约金,履行协议,请问各位大律师,这合法么!
协议是这么定的“乙方在3年服务期内,经申报并批准后才能报考公务员、或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否则,按本人月工资标准支付剩余服务期(1年按10个月计算)的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q……(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14-11-22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