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求助:我们只是想争取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
求助:我们只是想争取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 求助:
在我母亲家乡家族那边有一块地皮,十多年前他们兄弟姐妹用那块地皮起了一栋几层的楼房,说好是连我妈在内的一共6兄弟姐妹分配每人一套房子,我妈其他兄弟姐妹当时都住家乡那边,所以他们每套房子都办理了各自的独立房产证,只有属于我妈的那套房子是用我外公的名字办的证,那是因为我们家很早就离开了家乡,移居到别的城市了,刚好那时没有时间回家乡办理,所以当时是先由我外公先以他的名字来代我妈办的证,而起那套房子的钱当时是以我妈妈其中一个弟弟先出钱,说好起好后,把钱还给他就可以了,后来我妈妈把钱还给了那个弟弟,有银行汇款记录为证,而其他兄弟姐妹也知道我妈都给了钱的,由于当时没有恰当的时间去处理把房子转回我妈妈名下,但实际上我妈妈已经给了起房子的钱,房子是属于我妈妈的,所以当时我外公在律师那边写了一份把这套房子赠予我妈妈的声明,由我妈其中一个哥哥和姐姐签了字代办理,,但后来我外公外婆都去世了,没有来得及办理转名手续,到现在我妈提出要转回自己名下的时候,居然有些兄弟变卦不肯承认,说是外公的房子大家都有份,埋没良心说我妈没有给钱这回事,我妈曾经把我外公写的那份声明去房产局办理,房产局又说要去公证处办公证,去到公证处,居然说外公去世了,这份声明是无效的,必须要那些兄弟姐妹一起再从新签字承认,才能办理。现在就是其中有些兄弟不肯签名承认。我想请求各位律师朋友指导一下,公证处这样做合理吗,之前我外公在律师那里写的声明,难道不算是证据吗,当时的口头承诺难道不算数吗,我们该怎么做啊,我们只是想争取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盼望各位律师朋友能给我们指导,彰显正义,十分感激,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zr100……(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5-02-11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