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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我们能回拿回原本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

我们能回拿回原本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 律师,你们好。我们两姐弟是深圳某区的原居民,村里一直都有“分红”。在2008年1月,妈妈为了我们有更好的发展,所以决定把我们姐弟两的户口迁出。(乡政府説我们仍然可以“分红”,但村里的村长不给我们分,我们两迁出时候都还未满18岁)因弟弟性格内向,学习又不好,在香港无法适应生活,甚至还做出些偏激的行为,让妈妈很担心。所以弟弟想把他的户口迁回深圳,但村长说迁回来可以,但就不可以享受本村民的福利。根据《物权法》,我想知道弟弟能否再“分红”,拿回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弟弟户口迁出时只有16岁,是妈妈没问过他而做的决定,户口迁回去是他自己的决定,我想知道村长这样做是不是剥夺我弟弟的权利?(村里三分之二都是他家族的人,连字都不认识几个小学3年级水平的村长)哎,我们家族人丁单薄,其他的也没几个人,所以村里根本毫无公平可言。希望各位律师根据法律给我点意见和建议,大恩大德,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HYLJC(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8-09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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