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已认定,已报保险车在维修,但对方要求帮垫付他所租车费用每天300,是否合理?
: 交通事故责任已认定,已报保险车在维修,但对方要求帮垫付他所租车费用每天300,是否合理? 由于我方的车碰到对方的车,交警已经开了快速处理,认定我方全责,但由于在交警处理时,对方没有告知车是租的,是报保险维修的时候(已经两天)才说车是租来的,由于车在维修期间产生租车费用,要求我方为他垫付他租车费用300一天。因我方无法得知车是否租来,在交流中对方话可以带租车方的人来。但我方对他提出每天300的租车费用要我方来垫付确实有些什么了,因为责任已经认定,保险已经报,他的自己所租车的费用是否要我方来付,这样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爽肤水(广东)
提问时间:2015-02-12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