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继承问题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继承问题 1978年我父亲在村委会申请了一块宅基地,盖了3间草房。父母和我居住。房屋产权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上是我父亲的名字,当时我5岁。到1995年我在原宅基地上又盖了2间砖房,其房屋产权证是我的名字。一年后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更换时,把原宅基地面积分两部分,砖房占少部分面积登记在我名下,剩余部分还是父亲的名字。随后几年父母先后去世。2012年棚户区改造已动迁,当时本人和父母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以获取。2014年宅基地拆迁补偿款下来,村委会统一发放,(条件是一户一宅,)本人的顺利获取,我父亲的宅基地拆迁补偿款不给发放。父母已故,儿子不能继承吗?本村村民已故其宅基地拆迁补偿款是儿女继承的。(原因是他儿女没有宅基地)可是他儿女不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之一。 我父亲的宅基地如果不分割,我是可以继承的,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6905(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5-02-10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