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继承问题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继承问题 1978年我父亲在村委会申请了一块宅基地,盖了3间草房。父母和我居住。房屋产权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上是我父亲的名字,当时我5岁。到1995年我在原宅基地上又盖了2间砖房,其房屋产权证是我的名字。一年后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更换时,把原宅基地面积分两部分,砖房占少部分面积登记在我名下,剩余部分还是父亲的名字。随后几年父母先后去世。2012年棚户区改造已动迁,当时本人和父母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以获取。2014年宅基地拆迁补偿款下来,村委会统一发放,(条件是一户一宅,)本人的顺利获取,我父亲的宅基地拆迁补偿款不给发放。父母已故,儿子不能继承吗?本村村民已故其宅基地拆迁补偿款是儿女继承的。(原因是他儿女没有宅基地)可是他儿女不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之一。   我父亲的宅基地如果不分割,我是可以继承的,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6905(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5-02-10 23:0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