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继承问题
有证据 证明是自己出资的 那么依法 房屋自建成 就是自己的合法的财产 依据的是物权法 司法实践中 也是这样判决的
宅基地 时一户一宅 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登记的时您爷爷的名字 目前其去世 那么拆迁时 时不给去世之人拆迁补偿的 所以 本案件中 不涉及到继承问题
补偿政策 不是法定的 时政府制定的 但是原则几乎不变 按照户口 人口 面积等因素补偿
有继承权。
您好,有权。
你好,有权继承的。
已回复。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全部是你父亲翻建的,那房子的产权人是你父亲,你姑姑无权继承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被拆迁的房屋由你父亲出资建造,应归你父亲所有,该房屋的补偿款也应归你父亲所有。
您好!是可以继承的!
你们都是农村户口么?如果都是的话,原则上谁翻建的房子归谁。
宅基地使用证登记在你爷爷名下,拆迁款应当认定为遗产,你姑姑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要求分割。当然,对于你父亲翻建的费用,可以按照比例要求你姑姑返还。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有权继承
取得建房许可的,房屋归你家所有。
你姑姑有部分的继承权。
要看拆迁的安置补偿协议,对于宅基地的补偿,你姑姑有权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