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的做法对吗?
公安机关的做法对吗? 尊敬的贾律师,您好,我向你咨询一个问题:
在刑事案件判决书中没有对运输毒品的车辆判决,但公安机关用行政处罚——收缴运输毒品的车辆(说是根据禁毒法二十八条),不是刑事案件吗?怎么一下子变成行政案件了?判决书上又没处理车子呀?公安机关的这种做法合法吗?在程序上站得住脚吗?采取行政复议会赢吗?人被判处15年的有期徒刑!能给我讲解一下吗?非常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al038……(贵州-黔西南)
提问时间:2011-01-13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