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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征收社会抚养费

境外征收社会抚养费 深圳市卫人委相关工作人员说:“条例细化了超生情形,统一本市户籍人口超生子女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和倍数。境外生二胎的,一律按超生处理,具体超生要件认定会在2013年6月底前颁布实施。”他表示,规定认为“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内地公民,违反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在境外生育子女且其子女在本市办理入户或者两年内在境内居住满18个月的,算超生。”深圳下达了法律政策,其它地区依据什么来执法,那不是乱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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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motor7……(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5-02-06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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