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要怎样才能保障我的合法权益呢?
我要怎样才能保障我的合法权益呢? 我是在一个新开的酒店上班上了三个多月了,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酒店的要求是提前一个月辞职就可以了。
现在我按酒店要求提前一个月辞职他说过年前不能辞职不签字批准,如果不签字就走了不但拿不到工资押金钱也不退,我们上班前交了600块钱的押金但是押金条上写的是培训费,请问一下我们这样的情况如果走了他能退押金和工资吗? 还有我要怎样才能保障我的合法权益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吉安娜55(湖南-常德)
提问时间:2011-01-11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