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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

急请律师百忙之中帮忙答复一下,谢谢!

急请律师百忙之中帮忙答复一下,谢谢! 律师您好,我和妻子一起创业开了一家牙科诊所,2014年07月当地药监局检查发现我们有补牙材料到期,按2014年06月新施行的《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要处罚我们9千多元,因为我没有个人资产,没房、没车,开门诊时还私人借贷了10万元,目前还在还款中,房租、生活及其他固定支出都成问题,所以缴不清这么重的罚款,药监局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请问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查封我们的门诊、拍卖我们门诊的设备吗?或者直接将我们留做房租等必须固定支出部分的流动资金直接划走吗?
    急切请律师帮忙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feih……(山东)
提问时间:2015-02-04 20: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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