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问题
你好:应该不属于骗婚,并且你们确已共同生活,无法要回彩礼。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符合以上三项的任何一项,都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符合法定退还彩礼的情形。
你好,不属于骗婚。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你所述情况来看,除非你有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且以双方离婚为前提,否则,很难要回彩礼。
从法律上看,你们已共同生活了,不能退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