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我这是防卫过当吗?是,致使对方面部毁容要负什么责任
我这是防卫过当吗?是,致使对方面部毁容要负什么责任 因下班途中(2011年1月7号晚八点半左右),与甲胳膊与胳膊碰了一下,发生了一句口角,之后甲说你等着,我当时没在意,回到宿舍,正要吃饭时,甲带四个人去将我殴打,五个人一起动手,我当时在靠墙位置,身后是灯的开关,他们在殴打我的时候,我身体向后倾倒,把灯的开关关死,灯灭,屋里没有其他光源,他们还在一直殴打我的头部。我毫无还手的余地,只能本能的抵抗,为了不使自己倒地,手就去扶靠在身边的柜子,柜子一直都是开着的,手伸进柜子的时候摸到了一个东西,处于本能抵抗,就朝他们打了过去,他们一边殴打我我一边抵抗,正好把灯的开关又碰开了,看到他们有人负伤,自己拿的是一把水果刀,他们还要打我,上去抢我的刀,我当时幌了一下,没在去伤他们,他们见自己负伤,就都走了。他们刚走我就给车间主任打了个电话,把事情简单的说了一下,自己逃离现场。事后,我通过了解,一个在肩膀处缝了四十多针,一个在手上缝了三十多针,一个在腮部缝了三十多针,其他两个没事。我头被打破,鼻梁被打伤,脖子处有5公分明显抓痕,面部有淤伤。后来是厂方报的警。(以前没有过节,在一个车间工作)请问律师,我这是防卫过当吗?是,应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杨雨杭(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1-01-11 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