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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托人持有公正委托书出售房屋的问题
关于受托人持有公正委托书出售房屋的问题 1.我看上一套写字楼,原房东因欠债将此房抵押给他人,这里简称他为(二房东)。他们之间没有过户,原房东只是将三证,还有一份在公证处做的委托书给了二房东。(委托书的部分内容如下:“办理上述房屋出售交易过户的一切相关手续:包括签订买卖合同及资金监管、产权交易过户的签约、签字、交件、退件、立契过户、签字、注销抵押、收取房款.....)从上述字面能看出受托人有卖房子的定价权吗?
2.现在二房东在出售此房。我要求房产证上的原房东和二房东一起谈签合同,可是中介说只要有这份公证处做的委托书在,买卖此房就跟原房东没有任何关系了!听了,总觉得他说的不对劲。就这样二房东就可以卖房了吗?产权证上可不是他的名字啊,他有权卖房吗?真的没任何关系了?我很担心这样买房会有很大麻烦,比如说原房东还有其他债务,如果签了合同,原房东万一说他没同意卖房,到时我们过不了户,或者吃官司什么的。会不会房子被冻结,而我们的钱又拿不回来呢。请教各位懂行人士,这房能买吗?应该做好哪些安全防范工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zpp19……(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5-02-04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