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跟我老公离婚,从结婚到现在我没少受他的气。我老公他脑子缺根筋
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不具备上述情形且被告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第一次未判离的,原告需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后法院会判离。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如果您已经经过慎重考虑离婚,那么可作如下处理:
一、争取做通对方思想工作,先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协议离婚,带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一寸照片、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二、如协商不成,你需要书写或委托律师代写离婚起诉状,并准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去被告户籍所在法院起诉;
三、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如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一般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家庭状况、孩子成长背景以及哪一方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发展来判决,原则上2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另一方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等情况支付抚养费,或者参照一方工资的20%到30%支付;
四、婚后财产及债务原则上平分,但会适当照顾妇女与子女的利益;
五、注意搜集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及婚后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六、依法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法提起诉讼,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代理,一审审限最长6个月,但调解期限不算入其中。。
如还有疑问,可再次留言或电话联系我,若回答中肯,望给予采纳!
可持离婚协议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成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需法律服务,请致电详询。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债务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5,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省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