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老公离婚四年了,儿子归我抚养的,没要他的抚养费,现在我结婚了
孩子和父亲的血亲关系是不能断绝的,即使有你前夫的签字也不行。
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根据该条的规定,你儿子对自己的姓名享有决定权,当然,如果他现在未成年,他要改姓名还需要监护人你的同意。
但是我个人认为,这件事你最好慎重,法律之外无非人情,即使将姓改了,也改变不了孩子与亲生父亲的父子血缘关系,同时也更改不了孩子与继父的非父子血缘关系,孩子与继父关系的好坏也不在于是否跟他的姓,而在于两人如何相处。从中国的传统观念来说,你将孩子姓改了,对前夫是个非常大的侮辱,至少他自己会有这样的感觉,另外你还得考虑孩子的真实感受。
你好,咨询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