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刑事自诉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拿刀伤人 扎一刀至对方死亡 不是故意主观想扎死对方的 不巧就扎一刀就至人死亡 跟对方不认识没有仇 是跟一个朋友去的 那个朋友认识死者 是失手 发现对方在地下不动了主动把死者送医院了 自首了 请问得判多少年 谢谢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幸福像花一(辽宁-鞍山)
提问时间:2011-01-10 17:15
孙新律师
2011年01月10日 17时19分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其犯罪后能够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判处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人身伤害的1年诉讼时效问题?
2个回复
交通事故中人身伤害的后续治疗可以用医疗保险吗?
7个回复
人身伤害
3个回复
人身伤害中 营养费 和精神损失费
7个回复
前夫要杀我对我造成人身伤害
1个回复
民事纠纷致人身伤害,如何正确处理
2个回复
人身伤害该由谁负责
1个回复
人身伤害索赔
7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