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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相撞,我是甲方,对方乙方,都是骑行电动自行车,我在左侧

电动车相撞,我是甲方,对方乙方,都是骑行电动自行车,我在左侧 电动车相撞,我是甲方,对方乙方,都是骑行电动自行车,我在左侧,由西向东行驶,乙方在右侧由西向东行驶,在岔路口我往右侧拐弯,已经正常行驶,乙方撞到我的电车后轮,我没有摔,但乙方摔倒,还带着一个孩子,摔倒之后,也没有报警,因为孩子说腿痛,就直接送医院检查去了,导致孩子腿骨骨折,住院费我垫付的,因为孩子受伤,当时都没有多想,先把孩子送去附近的医院,现在乙方家属态度挺好,也没有要求别的,但是我怕他们要是讹诈我,我该怎么办,这个责任如何划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聊城)
提问时间:2015-02-02 09:30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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