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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政策

棚户区改造政策 我们这现在棚户区改造,我是租房经营者,房租未到期,有正规经营手续。请问这种情况由于棚户区改造造成我停止经营的,改造方是不是应该给与相应的赔偿,但现在棚户区改造指挥部一分钱赔偿也不给,只给提前搬家奖励,我们该怎么办?多谢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aT317(重庆)
提问时间:2011-01-10 13: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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