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父亲有房屋买卖合同,一直没过户、还是父亲名,现在父亲去世了
合同有效,可以办理房产过户。
其他继承人不配合的,需要起诉
关键的问题是你的姐姐是否配合,如不配合,就不能顺利过户的,如还有疑问,可以联系我
需要你母亲和姐姐都放弃公证继承,才能过户到你名下。
你虽然与你父亲签有房屋买卖合同且合同有效,但按物权法规定,由于合同有效与物权变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是分开的,即买卖合同有效不等于物权已经变动,要想物权发生变动还必须到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手续后,该房产的所有权才属于你;该房屋由于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直至你父亲去世,据此该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你父亲的而非属于你的,则当你父亲去世时就发生共有财产继承法律关系,因为你父亲去世时留下的该套房产你和两个姐姐均是该房屋的共同共有的法定继承人;按物权法和继承法规定,除了另有约定以外,处分共有财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必须经过其他共有人一致同意;且除非你的两个姐姐放弃该继承权,否则你申请办理该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时房产管理机关不准许你办理,因为你还必须经过你两个姐姐一致同意。当然如果发生该房屋继承纠纷且不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遗产。
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