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2003年在西部车城投资12万元,当时合同书鉴定为三年,每年支付收益百分之十
我2003年在西部车城投资12万元,当时合同书鉴定为三年,每年支付收益百分之十 我2003年在西部车城投资12万元,当时合同书鉴定为三年,每年支付收益百分之十,可是第二年车城就不支付收益款了,中院05年判决车城非法集资,应退回投资人投资款,从此车城每季度返款二三千元至今还有二三千本未还,现车城要收回合同和收据清退余款,这在法津上合法吗?1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5-01-31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