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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中院枉法判案

运城中院枉法判案 永济二院对中年农妇接产给错药造成急产,致产妇大出血,造成器官受损的3级2等医疗事故,吴运武,王小明法官枉法判案,支持医方不予赔偿,在此岗位,是对共和国法制公正公平天平标志的亵渎,是和旧社会衙门狗官没有两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OUYUA……(山西)
提问时间:2011-01-09 20:3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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