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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有两个月的这样的证据:1,班长记录每位员工加班的日期和数量
请问律师:我有两个月的这样的证据:1,班长记录每位员工加班的日期和数量 请问律师:我有两个月的这样的证据:1,班长记录每位员工加班的日期和数量。有两份1样的。1份交给财务1份帖在车间的公告栏上(A证据),我有。2,1个月的上下班打卡记录复印件(B证据)我有。原件月底最后1天公司收回了。3考勤表(C证据)我有。贴在餐厅里公告栏上,记录每位员工的出勤天数和加班小时数。请问有以上A、B、C3个证据能证明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吗?仲裁庭会支持我的证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01-30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