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分割(有贷款)
不考虑增值部分。分割时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还贷的部分的一半支付对方。
征求意见稿
第十一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你好,一,增值部分不考虑,只要将共同还贷部分还给对方就可以。二,解释三还没正式公布,目前只是草案,还可能修改。
婚前个人房产有贷款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目前不考虑增值部分,司法解释什么时候出来很难说。
一般还是会考虑增值部分的,各法院处理也不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