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有贷款,婚后共有人加上老婆名字,如果离婚,如何分割?
是不一样的。
你好,不加妻子的话,30万份额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的部分是共同财产,应均分。如果加上妻子的话整个房产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都应均分。
你好:
既然已经加上妻子的名字,那么该房产的属性就变味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一般应当平均分割。
需要均分
加与不加法律后果不一。
不加名,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为夫妻共同财产;
加名,房屋为夫妻共有,没约定份额,房屋一人一半。
房子现在已经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了,离婚是平分。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现在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