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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单位要求补交社保的问题(苏州)

关于向单位要求补交社保的问题(苏州) 我在苏州一个私营企业里做营业员,工作了16年。一开始因为没有社保的概念所以就没有交社保。2008年新劳动法实施了也没有交社保,但是把“社保个人负担部分”返还给了我。现在我已经55岁了,到了退休年龄,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能够补交几年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tG4257(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1-08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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