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房屋渗漏牵扯单位推卸责任
房屋渗漏牵扯单位推卸责任 2006年买房
2007年发现漏水
到2015年已经多年协商无法解决
因为本人住宅(在一楼,下面有车库)主卧卫生间,有公共烟道一根在墙体内,顶端到楼顶,底端只到本人住宅地面,没有下水道,长年渗漏,造成地板以及内墙受损。
找开发商,说过保修,而且修理的事宜已经转交物业。
找物业,物业说只能维修公共烟道顶端(屋顶),本人住宅内的烟道无法维修,损失无法补偿,让本人自己找房管局申请维修基金。
找房管局,说不符合公共维修基金申请条件,不予办理,让找开发商。
万般无奈,寻求法律援助。
问题为:
1.谁该负责,该告谁?
2.能否胜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ester……(江西-上饶)
提问时间:2015-01-28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