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和一个国企总公司在北京。分公司在西安有业务。供货在先合同在后
合同没有约定的,可在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如果西安是合同履行地,西安的法院就有管辖权。你可以在西安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