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您好,我想请教你个案件,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与一位女士相识和她有金融方面的纠纷

您好,我想请教你个案件,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与一位女士相识和她有金融方面的纠纷 您好,我想请教你个案件,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与一位女士相识和她有金融方面的纠纷,后来因种种原因她把我告到当地派出所,后经派出所把我抓捕归案进行立案调查结果是我诈骗罪成立,后因我身体情况不适合刑事拘留,出来后而对方不肯放过协同社会青年对我家进行了入室抢劫(备注:被抢物品有冰箱、制动抽水电水壶、数字电视机顶盒、无线路由器、微波炉等)并对我爱人拳打脚踢并拍下我儿子的照片威胁我们,后来我们报案后派出所出警说是经济纠纷不能处理,再后来她们趁我家没人之际,撬开外门(备注:农村四合院)进行打扎,(备注:所有门窗玻璃全部砸烂)后我们报警警察派人调查了解情况后还是说经济纠纷不能处理。我想问他们这种情况够不够成入室抢劫,扰乱社会啊!我应当以什么样的法律手段来保护我的家人呢?怎么来处理这件事更合法合理话。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5-01-25 20:22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