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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们好,我想请教你个案件,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与一位女士相识和她有金融方面的纠纷
各位律师们好,我想请教你个案件,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与一位女士相识和她有金融方面的纠纷 各位律师们好,我想请教你个案件,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与一位女士相识和她有金融方面的纠纷,后来因种种原因她把我告到当地派出所,后经派出所把我抓捕归案进行立案调查结果是我诈骗罪成立,后因我身体情况不适合刑事拘留,出来后而对方不肯放过我协同社会青年对我家进行了入室抢劫(备注:被抢物品有冰箱、制动抽水电水壶、数字电视机顶盒、无线路由器、微波炉等)并对我爱人拳打脚踢并拍下我儿子的照片威胁我们,后来我们报案后派出所出警说是经济纠纷不能处理,再后来她们趁我家没人之际,撬开外门(备注:农村四合院)进行打扎,(备注:所有门窗玻璃全部砸烂)后我们报警警察派人调查了解情况后还是说经济纠纷不能处理。我想问他们这种情况够不够成入室抢劫,我应当以什么样的法律手段来保护我的家人呢?怎么来处理这件事更合法合理话。我们还用不用追究派出所的责任嘛!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5-01-25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