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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离婚后其子女迁入母亲户口所在地,其子女是否可以享受娘家的分红权利?
出嫁女离婚后其子女迁入母亲户口所在地,其子女是否可以享受娘家的分红权利? 我是一名出嫁女,06年结婚后户口一直没有迁出本村,一年后生了一女儿,是政策内的,女儿出生后入户前夫家,因夫妻间性格不合,09年经法院审判离婚,女儿判给我扶养,我拿着判决书,经娘家村委同意,将女儿户口迁入我娘家,当是入户申请书上村委是有注明是入农业户口,到2014年12月,娘家村委实行修订股份,出嫁女子女可出资购股,经过资料审核后,突然被通知说是我女儿不符合条件,原因是我女儿一出生的户口不是入户娘家,是迁入,请问我女儿真的是不能购股吗?但村委是有说出嫁女可以带一个子女入股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ng21……(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5-01-21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