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军人农村户籍配偶户口在娘家的是否可以享受正常的村民待遇

军人农村户籍配偶户口在娘家的是否可以享受正常的村民待遇 您好!我家是农村的,家中无子。我结婚后,准备留在家里赡养父母,所以户口一直在娘家。我丈夫是现役军官,户口已被注销。我们的婚姻登记是在我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现在,村里以我已经结婚为由,剥夺我享有和其他村民同等待遇的权利,特别是我的选举权利和取得土地分红的权利。请问,按照这种情况,我和我丈夫是否可以享受正常的村民待遇?有哪些法律保护农村已出嫁女的合法权益?还有,哪些法律保护遭受如此待遇的军人及军人配偶的权利?请赐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he_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5-01-20 16:0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